厦门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关于《厦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条例(修改草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根据《厦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条例》第三十五条规定,为充分发扬民主,提高立法质量,现将《厦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条例(修改草案征求意见稿)》全文公布,征求社会各界和广大市民的意见。
征求意见时间自公布之日起至2015年10月20日。书面意见请寄至:厦门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地址:厦门市湖滨北路61号,邮政编码:361012),传真:*******,也可发电子邮件至:fazhiwei@xmrd.gov.cn。
厦门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
2015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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