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修保养有“护驾” 配件价格更透明 本报讯 近日,交通运输部正式对外发布新修改的《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对2005年的旧规提出10项修改意见。由此,汽车生产厂家和4S店在维修市场的垄断利益链可能被切断,车主可以在质保期内自由选择维修保养点。
交通运输部运输服务司车辆管理处处长孟秋在2015中国汽车产业发展(泰达)国际论坛上表示,当前在汽车维修业提供服务的过程中,确实存在着不尽如人意的地方。在汽车维修市场方面,业态结构不优以及4S店和综合汽车修理厂、快修连锁店、维修点互为补充和协调发展的环境不够充分;资源配置效率不高,集中在4S店等少数企业手里,维修配件渠道和维修技术信息涉嫌垄断,市场自身未能做到更加公平的竞争环境和调剂等问题,成为制约行业发展的瓶颈。
新《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明确规定:“托修方有权自主选择维修经营者进行维修。除汽车生产厂家履行缺陷汽车产品召回、汽车质量‘三包’责任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制或者变相强制指定维修经营者。”
另外,由交通运输部、发展改革委、工商总局等十部委牵头的《关于促进汽车维修业转型升级提升服务质量的指导意见》将于明年1月1日正式实施,汽车维修配件价格及诸多信息由此将更加透明。
《意见》明确规定,汽车生产者应以可用的信息形式、便利的信息途径、合理的信息价格,向所有维修经营者和消费者无差别、无歧视、无延迟地公开汽车维修技术信息。
中国汽车维修行业协会、汽车维修配件工作委员会秘书长魏同伟表示,《意见》的出台主要是为了鼓励汽车维修配件自由流通,鼓励原厂配件生产企业向汽车售后市场提供原厂配件和具有自有品牌、商标或标识的独立售后配件,鼓励授权维修企业向非授权维修企业转售、提供原厂配件。在破除维修配件渠道垄断之后,原厂件将更加自由地得以流通。
在制度规范层面,我国汽车维修行业维修技术被整车厂授权4S店垄断、维修服务费用高企的垄断局面将有望被打破。孟秋透露,《汽车维修技术信息公开实施管理办法》将于近期对外发布。
□倪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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