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日,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表决通过《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确定河源、阳江、茂名、肇庆、清远、揭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开始制定地方性法规的时间的决定》,揭阳等6个城市正式获得省第二批设区的市地方立法权。按照立法法的规定,揭阳市可以对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等方面的事项制定地方性法规。
揭阳作为省第二批开始制定地方性法规的市,将深入学习贯彻立法法和张德江委员长在第二十一次全国地方立法研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党领导立法的原则,建立地方立法重大事项向同级党委报告制度。充分发挥人大在立法中的主导作用,按照“精、准、细”的要求,探索一事一法,在有特色和务实管用上下功夫,制定地方立法计划,不断提高立法质量,发挥立法在改革发展中的引领、推动和保障作用,推动良法善治,努力让地方立法成为法治揭阳建设的“助推器”。
立法需求日益迫切
赋予设区的市地方立法权是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推进国家治理体系、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对于加强地方立法工作,促进地方民主法治建设具有重要意义。揭阳建市20多年尤其是近年来,经济社会各项事业突飞猛进、高速发展,特别是中心城区扩容提质不断推进,面临着许多新情况、新问题,现有一般性法律法规和揭阳市规范性文件未能满足城乡建设发展等方面的特殊需求,亟需通过制定地方性法规予以解决。享有地方立法权,对揭阳市加快推进依法治市、建设法治揭阳,促进中心扩容提质、提升城市品位,全面深化改革、加快发展显得十分必要和紧迫。
立法筹备工作扎实
揭阳市对申报地方立法权工作高度重视,把其作为加快建设法治揭阳的重要举措,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认真推进落实。市委专门召开常委会议,研究启动揭阳市地方立法权申报工作,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严植婵听取工作汇报并作指示。市委五届七次全会、市五届人大五次会议都把做好申报立法权工作作为今年的工作重点。去年12月,成立了由市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王德坤为组长的申报地方立法权领导小组,并制定实施方案,研究布置具体工作。市人大常委会牵头认真抓好落实,推进各项筹备工作落到实处,取得明显成效。今年3月30日,揭阳市正式向省人大常委会呈报了《揭阳市关于申请确定开始制定地方性法规的报告》。8月31日,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小川率立法评估组莅揭,就揭阳是否符合省第二批开始制定地方性法规的市的条件开展评估,认为揭阳立法筹备工作抓得很细很实、做得比较到位、体现揭阳特色,给予了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评估组一致赞成揭阳通过评估。
立法能力不断提升
去年下半年以来,揭阳市按照有关要求,着力建立完善立法机构、编制设置,充实立法人才,加强学习培训,注重立法智力支撑,切实提高立法能力。精心选派专业人才到北京和省参加立法工作培训,加强人才培养,提高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市人大常委会建立了立法咨询顾问团队,坚持来源广泛、优中选优的原则,聘请11名法律咨询顾问和9名财经咨询顾问,近期拟再聘请一批城建环保等方面的咨询顾问,为市人大常委会提供相关专业问题的咨询与服务。组织开展法律人才现状和培养情况大调研活动,全面收集揭阳市的法律人才信息。在省学习宣传立法法工作会议、立法经验交流座谈会后,及时组织人大常委会及机关人员开展专题学习,特别是学习省人大常委会领导的重要讲话精神。同时,加强与华南农业大学人文与法学学院沟通联系,合作建立立法基地,为推进地方立法做好知识储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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