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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吉林省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了《吉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草案)》。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根据常委会组成人员的意见和有关方面的意见,对该条例草案作了初步修改,现将条例草案修改稿在吉林日报和省人大常委会网站全文公布,征求社会各界人士的意见,请于2015年10月31日前,以信函、电子邮件等形式将修改意见反馈给我们。
地址:吉林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法规一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