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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鲁网济南10月18日讯 记者从济南市法制办了解到,济南市首次制订《湿地保护条例(征求意见稿)》,保护城市“绿肺”。
据山东广播电视台新闻中心广播《山东新闻》报道,目前,此次征求意见稿正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稿规定,济南市、县(市、区)人民政府要保障用于湿地保护工作的经费,将其列入同级财政预算,专款专用。应完善生态补偿机制,制定生态补偿办法。探索建立多元化补偿机制,完善生态保护成效与资金分配挂钩的激励约束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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