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修正案草案)》征求意见昨截止收到近千条建议
市民关注焦点:电动车摇号上牌 乘坐人不超16岁
南国都市报10月26日讯(记者纪燕玲)海口市人大向社会征求《海口市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修正案草案)》意见今天截止,记者从海口市人大获悉,截至目前已收到各界反馈建议近千条,主要集中在“每半年通过公开摇号的方式确定五千个允许注册登记的名额”和“乘坐人年龄不得超过16周岁”等方面。
《草案》提出,海口市机动车、非机动车迅猛增长,城市道路建设无法跟上车辆增长速度,给城市管理和建设带来难题,同时也带来大量交通安全隐患。因此,有必要参照摩托车管理模式实行非机动车报废制度,《办法》增加第二十六条,对电动自行车实行报废制度。第十六条对电动自行车每年增长量予以控制,每半年通过公开摇号的方式确定五千个允许注册登记的名额,具体操作方法由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制定报海口市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
《草案》公布的“每半年通过公开摇号的方式确定五千个允许注册登记的名额”条款在社会上引起极大争议,有市民认为每半年五千个名额较少,也有人对于“摇号”的方式持反对意见。
田小姐说,电动车的数量控制实施起来很有难度,如果海口公交系统发达的话,人们也不会风吹日晒的骑电动车了,应该着手提升公共设施。也有市民担心,半年五千个名额远远不能满足市民的需求,到时候会有不少人因为摇不到号铤而走险使用假牌,增加安全隐患。
记者获悉,“乘坐人年龄不得超过16周岁”的条款也是广大市民关注的热点。“接送小孩真的很不方便,如果大家都去买小车了,道路就更拥堵了。”黄先生说,这样无形中增加了市民出行的成本。
据悉,海口市人大将会充分吸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让《海口市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更加贴近实际,更好地为广大市民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