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昨举行
第二次审议《水环境保护条例(草案)》
中山商报10月30日讯 昨日上午,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举行,会议听取审议通过了一批报告,表决了一批人事任免案。第二次审议了《中山市水环境保护条例(草案)》修改情况的报告,据介绍,该草案有望年内出台。
据市人大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甘建仁介绍,《中山市水环境保护条例(草案)》经第一次审议后,法制委员会和法工委继续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召开专家论证会、向兄弟省市学习经验等,对草案提出了修改意见,主要是在条款的表述、合并、删除、增加上进行了调整。
会议还听取了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物业管理条例》和《广东省物业管理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实施情况的报告;表决通过我市2015年预算调整方案;表决通过批准西区马山棚户区改造项目购买棚改服务资金列入财政预算;听取了市人民检察院关于查办和预防涉农领域职务犯罪工作的报告;表决了一批人事任免案,其中批准张珂辞去市十四届人大代表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