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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箴言(五)

01.合意创立法律。
 
02.有一百条法律,却有一百零一个问题。
 
03.在法庭上,只有证据,没有事实。
 
04.买卖不破租赁。
 
05.欲学法者,当先学民法。
 
06.私约不损公法。
 
07.没有法律就没有犯罪,没有法律就没有刑罚。
 
08.法律必有漏洞(Non est regula quin fallet)
 
09.类似事项应予类似判决。
 
10.隐私止于屋门之前。
 
11.住宅是个人的城堡。
 
12.一次不公正的判决,其恶果相当于10次犯罪。
—弗兰西斯·培根
 
13.法律是一切人类智慧聪明的结晶,包括一切社会思想和道德。——柏拉图
 
14.直到你成为一个完整的人才可能成为一个好律师。
——乔治·辉泽
 
15.认真地对待权利。——德沃金
 
16.你所说的话不一定正确,但我誓死捍卫你说话的权利。
——伏尔泰
 
17.公正不是德性的一个部分,而是整个德性;相反,不公正也不是邪恶的一个部分,而是整个邪恶。——亚里士多德
 
18.一次不公的裁判比多次不平的举动为祸尤烈。因为这些不平的举动不过弄脏了水流,而不公的裁判则把水源败坏了。
——培根《论司法》
 
19.法官是法律世界的国王,除了法律就没有别的上司。
——卡尔·马克思
 
20.理解法律,特别是要理解法律的缺陷。——边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