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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回家看看擬入法引發公眾重新關注探親假
 
時間︰2012-07-09 07:22:53 來源︰新京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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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標題︰「探親假規定」未覆蓋非公企業

  近日,「常回家看看」條款被寫入老年人權益保障法草案。隨之而來的,
 
一個已被很多人淡忘的名詞——探親假,開始受到公眾熱議。
 
  上世紀50年代、80年代,國務院先後公布過兩版關于「探親假」的規定,
 
以保障職工探望遠居異地的親屬。然而,記者調查發現,現行探親假規定中,
 
沒有納入改革開放以來逐漸增多的非公企業;一些機關單位、國企、事業單位
 
雖保有探親假規定,但落實情況也不甚理想。
 
  對此,有市民呼吁應對探親假規定予以重修,強制實行;但也有專家指
 
出,實施探親假並非保障老年人權益的立法初衷,且可能會帶來一些隱性問
 
題,如何繼續執行應進行探討。
 
  ■ 記者調查
 
  記者近日隨機詢問25家單位,包括在京政府部門、事業單位、國企、非公
 
企業,發現7家非公企業無一休探親假,其余18家機關事業單位和國企大都保留
 
著「探親假」制度,但其中,僅5家單位職工能夠保證每年固定休探親假(可照
 
常領取基本工資),另外13家單位因為各種原因,探親假落實情況並不理想。
 
  情況1
 
  在京落戶後 單位不給假
 
  保留「探親假」制度的單位中,多是依據80年代國務院的規定,也有些單
 
位在規定原有的基礎上做了新的解釋。
 
  于小姐是江蘇人,在某醫科院校所屬事業單位工作,單位為她解決了北京
 
戶口。現在,她的父母都還住在江蘇老家,符合探親假的規定,但她去人事部
 
門詢問休假一事時,得到的回答是「北京戶口的都沒有探親假了,只有外地戶
 
口的才有。」
 
  于小姐單位人事部門員工解釋稱,近年來,很多員工由于解決了北京戶
 
口,相當于把家安在了北京,父母也接了過來。這種情況下,實際上沒有必要
 
再休探親假了。
 
  杜小姐所在的一家文化類事業單位則規定,探親假主要針對外地未婚職工
 
回家探望父母,已婚職工不再有探親假。「畢竟現在兩地分居的夫妻是很少
 
的。」
 
  情況2
 
  根本不清楚是否有探親假
 
  「之前都沒有關注過這個假,也沒听說別人休過。」一能源行業國企職工
 
許小姐工作5年多了,近日看到了網上對于「探親假」的議論,問了部門老員
 
工,才剛剛得知單位還有「探親假」。
 
  醫藥類國企職工劉先生是河北人,他說,一次回家時听父母聊天,聊到以
 
前兩地分居,只能靠單位探親假「團圓」的事。「根本沒往自己身上想,還以
 
為這東西早進入歷史舞台了。」
 
  在一家公關公司工作的孔小姐剛畢業不久,對探親假的規定表示一點不了
 
解,「單位還能報銷路費?那我坐飛機回家,飛機票也能報嗎?」
 
  情況3
 
  擔心「隱性損失」放棄休假
 
  科技類國企職工董先生介紹,自己的單位對于探親假的規定是比較寬松
 
的,而且只要是硬座火車票都可以報銷。不過,由于單位工作很忙碌,「你休
 
假了別人就得頂上,不好意思興師動眾跟領導請這種假。」
 
  董先生還指出,現在單位即使是「死工資」,也會多少實行績效和獎金制
 
度。按照法律規定休探親假不影響工資,但績效、獎金也會受到影響。

  杜小姐也表示,探親假的時間比較長,在目前的職場請假可能會造成一些

隱性損失,比如自己在單位的評價可能會受影響、自己負責的工作可能會耽

誤、被別人頂了崗等。「單位有年假,一般家里出了事,請兩天事假領導也都

會‘放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