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龚家龙案
天发集团一个案例,已得到完全平反纠正,宣判无罪。天发集团董事长、
全国工商联石油商会会长龚家龙2006年被抓后不久,荆州市政府紧急出手,由
荆州市主管经济的副市长牵头组成“风险化解小组”全面接管天发集团。龚先
被判刑一年七个月,经过申诉,法院改判无罪,但其上市公司S*ST天颐的所有
财产已经被剥夺。龚家龙和天发工会分别所持的天发集团65%和35%的股权,在
2006年11月22日转让出去。等他放出来时,财产掠夺已经完成。
吴尚澧案
安徽兴邦公司的全国性扩张
仙人掌項目的由来
民企生存与民间融资风险
事件性经济行为与政府的恐慌
经营自主与政府干预
经营安全与司法强权的界入
救活企业还是搞垮企业
因果关系和责任承担
牧羊集团案 江苏牧羊集团案,事实也很清楚。检察长到看守所逼企业家签低价出让股
权的合同;纪委出手把其他股东双规,逼他们让出股权。民营企业的最高权力
机构是其股东大会,不是政府和党委,这种违法干预民企经营自主权和财产权
的行为,已是严重违法。《法制日报》发表了《公权力如此介入民企家事为哪
般》,曝光了这个干预民事企业内部的股权争夺,当地工商、公安、检察、纪
委,都在党委一把手的指挥下出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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