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十八)
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各位委员,承办本案的各位法官(还有
参加本案讨论的检察官,以及各位党政官员),作为定罪量刑依据的证据
必须经过当庭出示、辨认、质证等法庭调查程序查证属实,这不仅仅是保
护被告人合法权利的需要,也不仅仅是查清案件事实的需要,还是司法公
正和保护公民基本权利的需要,是法治进步和国家稳定富强的需要。现代
法理告诉我们,每一个人都有可能成为犯罪嫌疑人。我们不能等我们自己
站在被告席上的时候,再去呼唤司法公正。在我们还能为司法公正做一些
事,为法治进步作一些选择和决定的时候,我恳请你们作出符合法治、有
利于保护人权、促进社会进步的选择和决定。你们的选择和决定将在一定
的程度上影响安徽司法的进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