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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十七)
 
2. 当时兴邦公司帐上自有流动资金不足1000万元。
 
   第一审法庭举证时,公诉人为了证实兴邦公司亏损,通过纳税凭证等财务
 
资料证明——2004年,兴邦公司帐上的自由资金不足1000万元。也就是说兴邦
 
公司建设政府部门审批的三个项目需要筹措资金6亿余元。这一点亳州市政府是
 
清楚的,税务报表清晰的反映了兴邦公司的财务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