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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九)
 
   重庆打黑行为显示的首要的、基础性的社会管理目标,是削弱或变相剥夺
 
非公有制经济中的私营经济和相应的私营企业、私营企业家,并用在这个过程
 
中的所得来壮大国有企业或补助地方财政。重庆打黑运动最突出的行为,是使
 
得那里最大的一批私营企业家都倾家荡产、家破人亡。打黑的这一突出行为后
 
果已引起了海内外的广泛关注。请注意如下统计数字:重庆第一大的私营企业
 
家、“身家数十亿的地产富豪”[2]彭治民“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
 
组织卖淫罪、寻衅滋事罪、滥伐林木罪、高利转贷罪、行贿罪,数罪并罚,判
 
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3]重庆身家第二
 
大的私营企业家、“净资产40亿元人民币”的俊峰集团总裁李俊被通缉逃亡海
 
外,亲属多人被抓或被通缉逃亡,[4]相关企业被国家机关或国有企业接管。
 
重庆江州实业有限公司董事长陈明亮,据报资产高达数十亿元人民币,应该可
 
以算重庆身家排第三的私营企业家,已被判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
 
收个人全部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