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十二)
重庆打黑行为显示的第二个社会管理目标,是以某种“合法”形式将私营
企业、私营企业家的财产变相收归国有,既壮大国有企业、补助地方财政,又
缩小社会的收入差距。人们从重庆近年来的打黑行为可以经验地观察到,那里
确实一直在施行着一项剑指私营企业家及其企业的刑事司法政策。因为,重庆
打黑几乎所有的重头戏都是针对私营企业家和私营企业的,即使是李庄案这样
影响广泛深远的案子,也是因为当时的李庄律师受托为前私营企业家辩护引起
的。实际上,李庄案闹得影响那么大,掩盖了重庆打黑事实上主要打私营企业
家和私营企业这个事实,如果今天读者愿意回过头看,这一点会看得比较清
楚。最能说明问题的事实,莫过于案件判决后瓜分私营企业资产和原私营企业
家财产的情况。其中的不公不义和混乱不法,仅《财经》杂志上一篇短短的文
章反映出来的情况就让人读起来感到触目惊心,[6]而尚不为人所知的内幕还有
多少啊!看来,实施剑指私营经济的刑事司法政策,是重庆终于发现的、可借以
实现将私营企业、私营企业家的财产变相收归国有这一社会经济目的的“合
法”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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