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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打黑以来,重庆警方肆意抓捕、先抓人后取证、秘密关押、非法限制公
民人身自由、严刑逼供、任意追诉的情形相当普遍,到了近乎“和尚打伞,无
法无天”的程度。这方面的情况我曾经做过一些归纳,详述有关证明材料的文
章已经在中国法学网、中国选举与治理网等几个学术网站发表,[12]有兴趣的
读者可以参考,本文不再重复。在滥捕滥押方面,仅仅从几个典型案例披露出
来的情况看,重庆有些做法即使在封建社会也是较罕见的。一是把可能在审判
时向法庭提出有利于被告证言的证人秘密关押起来,如李庄的助手马晓军并未
被批捕,但李庄前案终审前一直被关押着。二是把当事人有发声能力的家人都
抓起来,使其家族在其丧失人身自由期间无人为其申辩,如文强的儿子,樊奇
杭的姐姐,李俊家的多名亲属。[13]更离谱的是方洪案[14],这本来就是个公
安局办的让别人无辜劳教一年的错案,但似乎是担心律师的介入,重庆公安部
门又让方洪的儿子、妻子、女儿失踪了。这就太不像话了,不知道他们现在是
否重获自由。
对这些情况,难怪有位法学教授会说出这样一番话:“使我们感到最黑之
处,莫过于公共权力在‘打黑’进程中表现出来的为所欲为。不是别的,正是
此种为所欲为,才让我们真正感到‘不安全’,感到‘真黑’。重复一句,即
便是‘打黑’,一旦公共权力出现为所欲为的势头,公权滥用,便是对我们所
有人的安全的最大威胁,如何不叫我们这些普通百姓胆战心惊?”[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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