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十一)
8.重庆各级法院审判打黑案件时,千方百计搞不公开或半公开审判,使宪
法、法律关于公开审判的规定形同虚设。公开审判是为了公众能直接监督法院
或法官的审判活动、防止他们专横擅断,同时也是为了让公众能间接监督侦查
和检察起诉情况。但是,媒体披露的情况表明,重庆法院对公众关切的所有打
黑案件,都事先安排包括司法机关人员在内的“公门”中人占据了绝大部分旁
听席位,几乎所有意欲对审判过程进行监督的普通公民和不亲近当地官方立场
的媒体的记者,都未被允许旁听,甚至被告亲属旁听也遭遇种种刁难。这实际
上是有关公权力组织心虚和害怕公众监督的表现,其本身也违反宪法、法律的
规定和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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